曾处理2013年8月份在我县开发区商贸城发生的连环强奸案。
该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当地企业的外地女职工大多单身、年轻、
涉世未深,在夜市搭讪女青年并邀请吃饭、唱卡拉OK。并以
谈对象为理由将女性领至偏僻处实施强奸。姚律师在阅卷后
发现受害人害怕报复、怕丢人且没有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。
致使该案在检察阶段两次退回补充侦查。被告人起初拒绝认
罪,态度异常恶劣。姚律师在充分的调取证据材料及阅卷后,
确信案件侦办无误,被告人证据事实均充分明了。经反复斟
酌,为被告人陈述利弊,最终使其幡然悔悟并积极认罪,最
终争取了从轻处罚的判决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