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永军律师亲办案例
工程合同纠纷
来源:姚永军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11-06
浏览量:370

    曾为滕州市王某代理,起诉湖北十堰市某建筑工程集团

有限公司在我县邹魏一园承建的工程项目。该案中被告人伪

造施工合同及公司公章,且委托人手中只有合同复印件,没

有合同原件。被告方又没有与其及时结算工程款。导致案件

初期十分被动,诉讼财产保全远赴湖北十堰也没有任何成果。

姚永军律师多次与该项目发包方及邹平县劳动及社会保障局

相关维权部门沟通,在首先争取到邹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

胜诉的基础上,历经10个多月,最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

损失14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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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永军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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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邹平县鹤伴一路信访局西邻侯家高层501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姚永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16*********2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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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-滨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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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邹平县鹤伴一路信访局西邻侯家高层50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