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处理2013年2月14日新年伊始在我县南关村发生的故意伤害
一案。该案犯罪嫌疑人系有前科的社会闲杂人员,只因双方的一
点口角即拔刀伤人。致受害人李某大腿动脉断裂,严重失血。经
法医鉴定为重伤。姚永军律师作为受害人的代理人,积极为当事
人准备证据材料,在刑事附带民事开庭时据理力争,成功为当事
人多争取了6万元的赔偿金。